煤矿井下电气保护
本文档由 精品库 分享于2013-08-10 10:10
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,应符合下列要求: (一)高压,不超过10000V。 (二)低压,不超过1140V。 (三)照明、信号、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,不超过127V。 (四)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,不超过36V。 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,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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